一、受理依据
《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工作的通知》
二、受理条件
1.2005年毕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;
2.2004年毕业的硕士及博士毕业生;
三、需要准备的资料
1.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》原件
2.《就业协议书》原件
3. 毕业生的学校推荐表原件(此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有效)
4. 成绩单总表原件(成绩须按学期分开,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)
5.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证书(学校教务或就业部门鉴证盖章有效或同时提供原件)
6.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(学校就业部门鉴证盖章有效)
7.其他补充材料
四、联系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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